10、第一次审判
一个月以后,“四川省高等法院白沙地方审判庭”,将开庭审理“马碧明涉毒案”。
小小的白沙镇,第一次执行如此高级别的审判,这是白沙有史以来“破天荒的大事”,惊动了省、市、县三级的法律界人士。他们早早就提前来到白沙,密锣紧鼓,积极活动,进行各种相关的准备工作。
开庭那天,偌大的“审判庭”,座无虚席。白沙政界、商界、教育界的头面人物,都出现在旁听席上。王浪如满面春风,得意忘形,与邻座的商客们,谈笑风生,握手寒暄。“聚奎书院”的院长、教导主任和几位老师,以及“光乾药庄”的部分员工,也出现在旁听席上。
马德顺和他的两个姐姐、姐夫,陪伴着母亲,坐在旁听席的前排;紧挨着坐在旁边的,是马家的“娃娃亲家”、“绸缎商店”的老板张家良夫妇,和他们的宝贝女儿、马家未来的媳妇张金凤,还有街坊邻居“豆腐作坊”的杨万年和杨正福父子,他们都以万分焦急的心情,等待着开庭时刻的到来。
高高的审判台上,安排了三个席位:中间是“审判长”,左边是“审判官”,右边是“川东禁烟督察处”,下面是“书记官”席。审判台两侧,左边是“公诉人”席,右边是“被告律师”席。“被告”席和“证人”席,设立在面对法官的正面和右侧。
上午九时,书记官高声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官员入庭!”
审判长和审判官,身着法袍;川东禁烟督察处张处长,身着上校军装,从左侧门鱼贯进入审判席。审判长拿起“法槌”,高声宣布:
“四川省高等法院白沙地方审判庭,现在开庭!”法槌“啪”的一声,重重地敲在审判台上。
“请全体坐下!”审判长最后说。
待众人坐定,全场安静之后,审判长命令:“提被告马碧明到庭!”
在众目睽睽之下,马碧明身穿囚服,由两名法警押送,从正门步入法庭,走上“被告”席。看上去,马碧明消瘦了许多,但是,两眼仍然炯炯有神,充满了智慧;当他的目光,与“被告律师”席上的袁金强律师,碰撞一下之后,两眼更是充满了自信和力量。
“被告人姓名?”审判长问。
“马碧明。”马碧明回答。
“年龄?”
“五十二岁。”
“职业?”
“光乾药庄老板。”
“为何犯罪?”
“我没有罪!”全场发出一片笑声和嘘声。
审判长拿起“法槌”,在桌上敲了两下,接着说:“肃静!肃静!请大家肃静!”
待大家安静下来之后,审判长说:“请公诉人提起公诉。”
一位衣冠楚楚的男子,从“公诉人”席上站了起来,首先,向审判长鞠了一躬,然后大声说: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官,川东禁烟督察处长官:我代表公诉机关,对马碧明涉毒案件,提起公诉。”公诉人趾高气昂地开始发言:
“马碧明身为‘白沙商会’的会长,知法犯法,涉毒数量巨大,可以归纳为‘八大罪状’。第一,……”公诉人滔滔不绝地罗列了马碧明的八大罪状之后,接着说:
“根据《中华民国禁毒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提请法庭,给予严惩!”公诉人话音未落,马碧明大声喊冤:
“冤枉啊!冤枉!我没有罪!所谓的‘八大罪状’,完全是‘无中生有,栽赃陷害’!”
旁听席上,引起了一片骚动。审判长又一次敲响了“法槌”,提醒大家:
“肃静!肃静!请大家肃静!”稍停片刻,审判长转向马碧明:
“被告,不许你咆哮公堂!这样,将加重你的罪责!”审判长为了控制住法庭的局面,见机行事,立即改变了话题: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传控方证人:冯五,出庭作证!”审判长宣布进入新的法律程序。
冯五从法庭右侧门进入,走上“证人”席。
“证人姓名?”审判长问。
“冯五。”冯五回答。
“年龄?”
“二十二岁。”
“职业?”
“袍哥会学徒。”
“为何作证?”
“证明马碧明贩卖毒品!”冯五的话还没有说完,马碧明又一次在法庭上,大声喊冤:
“冤枉啊!冤枉!我没有贩卖毒品!”
审判长站起来,手握法槌,指着马碧明,大声训斥:
“你藐视法庭!咆哮公堂!我以审判长的名义,剥脱你的说话权!”说着,将话锋一转:
“法警!”
“到!”两个法警,上前一步,立正敬礼。
“控制住被告!堵上嘴!不准说话!”审判长恶狠狠地,向法警下达了命令,同时再一次“啪”的一声,敲响了“法槌”。
“是!”两个法警立即分别抓住马碧明的两只手,给他带上手铐,同时把一条毛巾,塞进他的嘴里。
坐在旁听席前排的儿子马德顺,不忍心看见父亲遭此虐待,立即冲上前去,为父亲解围,被另外两个法警挡住,法庭上一片混乱!
证人冯五,见势不妙,趁机偷偷溜出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