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子问另外一个男子:“你说奉先公这次推行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究竟能不能贯彻下去,我看挺悬,听说朝廷和地方官员里面有九成都反对!”
另外一个男子不以为然道:“这都要看奉先公和天子的决心,要是他们下定决心,凭着他们掌握着军队、御史台和大汉日报,还有我们九成民众的强烈支持,这项制度一定能够贯彻下去!”
吕布暗地点头,继而摇头叹息,连二世纪的百姓都知道反腐取决于最高统治者的决心,若是最高统治者真正下定决心排除万难去搞官员财产公示制度,那个制度一定能落实下去,可为什么那些二十一世纪的百姓却不明白这个道理,为什么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在那个朝代挂在当局口上七八年了都没有落实,都是因为当局根本没有下定决心。
二十一世纪极为可悲的一幕,被形容得极端的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恰恰是在反腐上做得是最成功的,恰恰是自诩人民当家作主、政治最清明的某个国度,在反腐方面做得最不得力。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最早起源于瑞典,早在18世纪,瑞典人就有权查看首相的纳税清单。
而英国则是最早对官员财产公示进行立法的国家。1883年,英国议会通过《净化选举,防止法》,其中规定了对竞选议员的候选人必须对资金进行公示的规定。
美国1978年通过的《政府伦理法案》,对立法、司法、行政机构的官员统一做出规定,所有官员必须填写统一的财产登记表格如实报告财产收入。
法国1983年颁布《政治家生活财产透明度法》。
加拿大1994年制定《公职人员利益冲突与离职后行为法》。
2008年俄罗斯通过《反法》,次年正式实施,时任总统的梅德韦杰夫亲自带头公示自己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