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0章 只缘身在此山中(2 / 4)

大宋私生子 何昊远 2854 字 16天前

“若是能移交给大理寺,苏某还用得着任之来教吗?苏某已经试过了,移交大理寺的奏疏已经被拨回了;

此案发生在城外,本就是开封府管辖范围,按审案流程,也确实是先由开封府审理裁决,若双方不服。才可以移交大理寺再审。”

杨逸微微颔了颔一首,这一点其实和后世是一样的,案情受理由当地法院受理初审,若是涉案双方不服一审判决,才能向中院上诉,案情也才能移交中院。

国有国法,若是所案件都直接交到大理寺审理,先不论大理寺审不审得过来,就算审得过来。那么还有赋予州县司法权的必要吗?

程序是没错,问题是苏东坡他敢给出初审判决吗?

判征地的官吏和禁军打人有罪,至少就把司农寺、户部、三衙、甚至是枢密院和尚书省都得罪了。

特别是首相章惇,当初是他一锤定音决定征地事宜的。出事了,章惇自然少不得担上责任。

判那些权贵家奴有罪吧,这些人有死有伤。目前的证据对他们更有利,怎么判?

再说了。这些家奴身后站着的是一百多皇亲国戚,在证据对他们有利的情况下。你判他有罪,会有好果子给你吃吗?

总之一句话,此案苏东坡不能判。

但不判在程序上又无法将案子移交大理寺。

想必大理寺也恨不得推掉这烫手的山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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