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后院起火(3 / 4)

夜天子 月关 4233 字 29天前

苏雅道:“那是自然!”

叶小天道:“好!那时候,叶某已知其事,夫人以为。若我有心对付县尊,比起尊夫,谁能发动更多的力量?他想害我,我有没有办法抹杀一切对我不利的证据,反过来抓住他的把柄?”

苏雅气道:“我夫君两袖清风,有什么把柄好抓?”

叶小天仰天打个哈哈。道:“是么?”

叶小天往墙上一指,道:“夫人,这张《高山流水图》可是名家之作,前朝古董,起码值一千两银子。你说……这算不算是‘雅贿’呢?”

所谓“雅贿”就是以名贵字画、古董赠送官员,既达到行贿的目的,又显得高雅。官员拿着它,随时可以向书画古董铺子换取银钱,也算是一种硬通货了。可那张图正是叶小天所赠,上边还盖着叶小天的私章呢。

苏雅恼怒道:“那可是由你赠送的,莫非你就是行贿之人?”

叶小天一本正经地道:“非也,那是下官受逼不过。被知县大人勒索!”

苏雅只气得张口结舌:“你……你……”

叶小天目光一转,又道:“我没记错的话,花知县曾经通过洪大善人名下的书铺。出过一本随笔?”

苏雅瞪起一双美丽的杏眼道:“那又怎样?”

叶小天似笑非笑地道:“常言道:‘讨个小,刻个稿’,可见印书之利,印书一套,至少也能赚回买个妾的银子。不知花知县刻印这本诗词散文集子,赚了多少啊?”

最初出书并不赚钱。但是到了明朝中后期,由于出版业的发展。刻书、卖书开始成为一项能赢利的行业。而书籍和文人关系最是密切,官员又多是从文人中来。这一来就有官员利用印书卖书赚钱了。是以朝廷规定,官员以出书赢利者,革职查办!

本朝就曾有一位学政大人,把自己所著八股文章刊印成书,命诸生买读,被人弹劾,一经查实后,立即革职查办了。也就是说,官员写书刻书可以,但不能营利,更不能利用职务之便强买强卖。否则要受严惩。

苏雅气得脸上红晕更盛,道:“我家可没从中赚得一分银子,为了印书,倒还搭了些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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