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间配剑的瘦弱小女子沈笛兀自犹豫不定,不知到底该走还是不该走。
魏颉见其仍然踌躇不决,又道:“你如若信不过我,也无妨,我一个人去碎肉城便是,你就继续待在这里等着吧,包裹里剩下的几个肉饼子可以全部给你,当然,既然你如此不信任我的话,那我也就没什么义务,费力不讨好的帮你,去找你的那个明哥哥了。”
心系未婚夫林明安危的沈笛一咬牙,高声喊了出来:“我陪你同去就是了……我丈夫他倘若真的遇上了什么危险,求你一定救救他,我们整个暮云剑派都会对你感恩戴德的!”
魏颉瞧着面前这个总算是迷途知返了的彩裙女子沈笛,眯起眼睛道:“你这女人啊,倒也没傻得那么彻底,还没到那种油米不进的可悲程度,还有的救,行,咱们这就奔着少咸山去罢!”
年轻剑修冷不丁想到了有趣的事情,“噗呲”一下笑出了声音,心下暗道:“老石问我喜欢哪种类型的姑娘,哎,什么类型的都好啦,总之千万别是这种,脑子明显就不太灵光的傻姑娘就行……”
当其头脑中闪过“傻姑娘”三个字的时候,魏颉脸上的笑容瞬间便即凝固成冰,只因他的眼前在那一刻,快速闪过了一个扎着两根羊角辫,穿有葱绿色衣裳的活泼少女形象。
如今已改穿鲜红绸缎的弱冠年轻人神色恍惚,他仰头遥遥望向西方的无边天空,喃喃细语道:“小萝卜,你现在在哪里啊?记得学聪明点,别再整天犯傻了,大哥哥不在身边的日子里,要照顾好自己啊,我再努努力,一定会找到你的……”
一身蓬松彩裙的年轻准妈妈沈笛两手搭放在有了幅度的腹部,同样也在远望着苍茫西天,腹中怀胎的她眉宇间堆满了愁丝,轻声祈求祷告:“老天爷,求你了,千万不要让明哥哥有事,千万不要!我愿意少活十年,二十年也行,我只希望他能平安……”
落日熔金,暮云合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