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景镇的窑火,从未曾熄灭。
既然有现成的,就算洪武帝朱元章再节俭,再会过日子,他也不可能不用。
所以在洪武二年(1369年,景镇珠山脚下就设立了御器厂。
这座御窑厂专门制作瓷器,向朝廷进贡,这就是所谓洪武官窑。
窑址除大龙缸窑外,还有青瓷、色窑、风火窑等2座。
至明宣德年间,御器厂已发展到58座,民窑则不计其数。
景镇有着丰富的制瓷原料“瓷石矿”,据明曹昭《新增格古要论》载,洪武时期陶瓷器土质细腻,胎体轻薄,有青、黑两种颜色,以纯色为佳。
而从有关考古资料介绍,洪武官窑器胎体多数较厚重,釉质匀净,装饰绘画和制作造坯都相当精细。
这一时期的瓷器,以瓷釉质肥厚、釉面有时开片为特色。
此外,还有“青花颜色不正而呈灰黑色”的特点。
根据这些特征,加上现代的一些技术手段,其实准确断代洪武时期的瓷器并不难。
就说上述的梅瓶,它除了有年号之外,像是这样的梅瓶,在洪武时期并不少见。
比如流传到现在的,明洪武釉里红松竹梅纹玉壶春瓶。
这样的瓷器,在故宫博物馆中馆藏的并不少。
很可惜,通过研究近几十年来的考古发掘资料,墓葬和遗址中出土的明代瓷器中,未发现一件带有“大明洪武年制”的官窑款瓷器。
神都故宫博物院收藏有7余件,明洪武青花瓷器和釉里红瓷器,没有一件带有洪武官窑款。
可见当今有无“洪武”官窑年款,已成为鉴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