虬髯大汉目中已泛起泪光,黯然道:“少爷,咱们在关外过得好好的,你为什么又要入关来受苦呢?十年之后,你难道还忘不了她?还想见她一面?可是你见着她之后,还是不会和她说话的,少爷你你这又何苦呢?”
听了他的话,男人那种懒散,落寞的神情就完全改变了,他忽然变得就像是猎人那么轻捷,矫健。
他的耳朵,鼻子,眼睛,他全身的每一个肌肉,都已有效的运用,寒风里,枯枝间,甚至空气里,只要有一丝敌人留下的痕迹,一丝异样的气息,他都绝不会错过,二十年来,世上从没有一个人能逃得过他的追踪。
现在,他们正在追一个人。
而路上遇到了流氓,只是顺手解救,不以善小而不为,这是他的人生准则。
他行动虽快如脱兔,但看来并不急躁匆忙,就像是个绝顶的舞蹈者,无论在多么急骤的节奏下,都还是能保持他优美柔和的动作。
十年前,他放弃了他所有的一切,黯然出关去的时候,也曾路过这里,那时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
他记得这附近有小小的酒家,远远就可以看到那高挑的青帘,所以他也曾停下车来,去喝了几斤酒。
酒虽不佳,但那地方面对青山,襟带绿水,春日里的游入很多,他望着那些欢笑着的红男绿女,一杯杯喝着自己的苦酒。准备从此向这十丈软红告别,这印象令他永远也不能忘记。
现在,他想不到自己又回到这里,经过了十年的岁月,人页想必已全非,青日的垂髫幼女,如今也许已嫁作人妇,昔日的恩爱夫妻,如今也许已归于黄土,就连昔日的桃花,如今已被掩埋在冰雪里。
可是他希望那小小的酒家仍在。
他这么想,倒并不是为了要捕捉往日的回忆,而是他认为她说不定就落脚在那酒家里。
寒风中的世界和春风中大不相同,但他经过这条路时,心里仍不禁隐隐感觉到一阵阵刺痛。
财富、权势、名誉和地位,都比较容易舍弃,只是那些回忆,那些辛酸多于甜蜜的回忆,却像是沉重的枷锁,是永远也抛不开,甩不脱的。
他自怀中摸出个扁扁的酒瓶,将瓶中的酒全灌进喉咙,等咳嗽停止之后,才再往前走。
他果然看到了那小小的酒家。那是建筑在山脚下的几间敞轩,屋外四周都有宽阔的走廊,朱红的栏杆,配上碧绿的纱窗。
他记得春日里这里四面都开遍了一种不知名的山花,缤纷馥郁,倚着朱红的栏杆赏花饮酒,淡酒也变成了佳酿。
如今栏杆上的红漆已剥落,红花也被黑粉代替,但是却可以听到屋后有马嘶声随风传出。
他知道自己没有猜错,她果然曾经落脚在这里!因为在这种偏僻的地方,这种地方绝不会有其他游客的。
他的行动更快,更小心,静静地听了半晌,酒店里并没有人声,他皱了皱眉,箭一般窜了过去。到了近前,就可以发觉这酒店实在静得出奇,除了偶而有低低的马嘶外,别的声音一丝也没有。走廊上的地板已腐旧,李寻欢的脚刚踏上去,就发出“吱”的一声,他立刻后退了十几尺。
但酒店里仍然一点动静也没有。
李寻欢微一沉吟,轻快的绕到屋子后面,他心里在猜测,也许她就在里面。
她并没有回到这里,只是他的一厢情愿。
他见到的是一个男人,这个男人也正在直着眼睛,瞪着他!
那个男人的眼睛几乎完全凸了出来,已经撑成死黑的脸看来竟已变得说不出的狰狞可怕,他就站在马廊前的一根柱子旁。
廊中的马在低嘶着,踢着脚,他却只是站在那里,既不出声,也不动,就像是个泥塑的,还未着色的人像。
男人暗中叹了口气,道:“想不到!”
他只说了三个字,就立刻停住了嘴。
因为他忘了,死人是再也听不到任何人说话的声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