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4章 斯摩棱斯克军出击(2 / 4)

在不断的袭击中,恐慌演变成仇恨,这份仇恨即针对马匪,也针对着不作为的本地贵族。

正当此时,一位外来的年轻贵族挺身而出!

“我能理解你们的痛苦!你们的村庄被罗斯人破坏,我的故乡也被他们破坏。很多人被杀,我每时每刻都在想着复仇,想必你们也一样吧!逃避只能换来罗斯马匪得寸进尺,只有我们团结起来发动反击才能击败他们。现在把你们的儿子交给我,我会带领勇士们取得胜利……”

瓦季姆的这番说辞怎么听都象征着正义,至于此人是否出身在斯摩棱斯克、血统是否纯粹,也许只有那些庄园主贵族重视吧。

一个个逃难的农庄丧失掉了家宅、田产,他们向大河上游迁移,在全新的荒地筚路蓝缕。哪怕他们也是斯摩棱斯克社群民众,并非意味着所有村庄有着高度同盟。

对于大河上游的存在,这些同乡一样属于“卑鄙的外乡人”。倘若这些同族挤占本村田地,老少爷们不惜团结起来理直气壮得将之驱逐。

于是,凡是遭遇马匪重大袭击的村庄,他们是瓦季姆的铁杆拥趸。

因为只有瓦季姆给了大

家拿回丧失的田地家宅、恢复旧生活的希望。同样冤有头债有主,马匪杀了自己的家人朋友,组织起军队将之反杀、夺了敌人的马匹武器简直理所当然。

自最初的马匪袭击到现在已经过去五年,昔日逃难的男孩大部分已经成长为青年。

他们多半站在森林中的大祭坛,背后的肃杀的林地,面前是能引领大家复仇的大首领瓦季姆!

看看这些精锐斯摩棱斯克步兵战士吧!

就如本定居点的名字——斯摩棱斯克。

它的本意正是“大河畔的松香城”,名字直指松脂,即一种极为廉价又对生活非常关键的天然树脂。

民众大规模饲养牛远胜过他们饲养马匹,斯摩棱斯克所有可骑乘马匹都是一种从东罗马进口的马种,奈何时至今日数量并不多。各村专注于养牛,于是生活所用皮革多来自这些家牛。

虽是家牛,它们距离野生的欧洲原牛祖先并没有晚太多代。事实上斯摩棱斯克人所驯养的牛,是伴随着他们一路移民而来。

人们的祖源地在维斯瓦河上游,当地依旧有着野生的原牛,乃至与家牛亲缘关系较远野性难驯的欧洲野牛。人们并没有对自己的过往做记录,普通人间流传的至多是一百年前的记忆。

在斯摩棱斯克唯有一小撮上层贵族依稀记得,他们的祖先很久以前来自于罗马帝国。至于对罗马的归属感,也没人把这当回事。

普通人对自己的认

知非常简单——我们是斯拉夫人。

在这里任何的金属器都是宝贵的,通过过往的贸易,斯摩棱斯克靠着销售牛羊制品与粮食,从南方换来铁器和盐。乃至与瓦良格人游商谨慎的交易,再换取一些北方的精铁与琥珀。

没有足够的铁就不能制作罗马式宽刃铁剑,瓦季姆的步兵人手一杆约莫三米长的铁矛,正所谓穷有穷的打仗办法。

针对罗马马匪和其步兵广泛披铁甲的特点,这些铁矛被故意打造成尖刺状态,又在矛头末端安装宽刃好似多安了一副战斧,使得矛更像是一种战戟。它可刺、可夯、可啄、可割,实在是多功能武器。

战士人手一面圆盾,瓦季姆在盾的制作上故意模仿自己的敌人。那是酷似维京圆盾的大盾,中间厚实,越到边缘越薄。盾面上绘制着有圆圈与波浪纹构成的图案,各盾绘图极为相似,使得步兵集结一起列出盾阵,有着形制上的高度统一。

正所谓,你仇恨你的敌人,一不留神就可能活成敌人的样子。

瓦季姆本无意,可征兵、练兵一年多,自己的战士愈发像是一大群瓦良格士兵。

因为他的身边的确有少数瓦良格佣兵做卫队,即来自于里加湾的丹麦移民。这些人常住于斯摩棱斯克,因为有了全新的生活就与里加湾联络中断,他们并不知道在去年整个里加城市投靠了罗斯王国,当地的丹麦亲戚们摇身一变成了新的

罗斯人。

瓦季姆就是在按照瓦良格人的方式练兵,所谓按照旧战法作战已经失败,瓦良格人步兵战术击败了自己的父亲与松针庄园的大军,不如学着敌人的模样以牙还牙。

“我们当时为何会失败呢?我部兵马人数众多,大抵是败在战士打仗缺章法,士兵极度缺甲衣,弓箭的用处也太少。”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