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4章 斯摩棱斯克军出击(3 / 4)

瓦季姆很会总结自己的失败。

既然缺甲衣,现在亡羊补牢并不算晚。

相比于自己覆灭的故乡松针庄园,彼时的生活环境与斯摩棱斯克颇为相似。

他很重视松胶,尤其重视它的军事价值。

一张牛皮被裁减为大小相似的薄片并进行钻孔,用麻绳将各皮片系起来,最终能造就一套很有萨尔玛提亚风格的皮质扎甲,虽然他们并不知道这套传统编甲术学习自古代草原人。

牛皮已经足够硬,倘若每一片皮片深度浸泡新鲜松脂十日,再取出自然阴干即可逐渐自然硬化。

此乃原始的硬化皮甲,由于斯摩棱斯克地区的松脂资源过于丰富,大肆制作硬化牛皮扎甲成为可能。

故意拖延一年时间再尝试主动进攻,是的瓦季姆得以集结出一支精兵,并给这支队伍大规模配置新造的硬化皮甲。

他做过实验,铁剑能在这样的皮甲上砍出明显痕迹却根本无法砍烂,铁矛进行戳刺也几乎做不到一击刺穿。

至于硬抗来自战斧战锤夯打,这就不能奢望了。瓦季姆直到即便战士佩

戴瓦良格式的贴皮盔,它能扛住剑的劈砍箭矢射击,被毫无刃部的铁锤夯击,锤子根本是无视头盔保护,士兵的头骨都能被砸碎。甚至是硬木做的长柄木锤,正面砸中披着锁子甲的战士,也能砸一个筋骨崩裂。

钝器有着用武之地。

于是作为士兵的副武器,他们的腰里携带着手斧、匕首的铁质武器,也有人带着末端表面镶嵌铁钉的木棍,作为近战搏斗的钝器使用。

足以护脸的皮甲头盔有着毛茸茸狐皮装饰,士兵躯干与肩颈披硬化牛皮甲,再套上一层各色皮革混织的皮衣御寒。

他们脚踩厚实的牛皮鞋,麻布的裹脚布从脚丫一直缠到膝盖。

他们都穿着粗麻布缝制的裤子,在大腿和裆部也挂着普通牛皮做保护。

接受瓦季姆检阅时,战士们一手握着矛,身后背着圆盾,穿戴皮甲各个顶着相似的皮亏。

在过去的时代斯摩棱斯克从未出出现这样的军队,军队由本地年轻人构成,一双双眼睛流露着复仇的欲望,以及寄希望于一场胜利,以牙还牙掠夺罗斯人的财富肥了自己。

就在这里,瓦季姆慷慨激昂再做一番训话,战士们声威大震,他们高举着矛呐喊,士气之盛好似立刻可将罗斯马匪生吞活剥。

但这并非斯摩棱斯克军的全部。

要说服各位本地贵族出兵,身为大首领的瓦季姆必须拿出自己的家底做出表率。

他集合了社群全部的骑马人,拼

凑出了勉强够一百人的骑兵部队。那不过是一群骑马的步兵,所乘骑马匹平日里就用来拉柴车的,现在充当战马实在是各贵族给瓦季姆凑数。

在检阅场的另一边,商议过出兵大计的贵族们就在这里观摩起瓦季姆斥巨资打造的精兵。

像是远道而来的维亚季奇部族首领,作为同盟者,他从未想到自己的邻居居然拿出了这样一支强军。

“该死!我怎么不知道瓦季姆这小子的这个秘密?他们由此强军,倘若不去打马匪而是打我,我顶得住吗?”

表面上不说更要陪着笑容,首领赫多达很担心做大后的瓦季姆把屠刀举向自己。

骑马再巡视一番自己的战士,瓦季姆的自信溢于言表。

他攥紧缰绳,马匹在众贵族间猛然“刹车”。

好一位横刀立马的青年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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