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尝试改良(2 / 4)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中层通过种种方式,将本该上交国家的税款给截留了。

所以,变法的根本目的,就是让这群人把钱给吐出来。

当然了,劫富的结果,不一定是济贫。这笔钱收上来之后,到底能不能、会不会改善底层人民的生活,那都是最次要的事情。

但不管怎么说,国库充盈、富国强兵,至少能解决齐朝的困局,不要被金所灭。

新法的核心是青苗法,内容很简单,就是每年青黄不接时,由官府出面代替那些放高利贷的富商、大户,放出在当时来看相对低息的贷款,帮农户渡过难关。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措施。

比如,允许不愿意服差役的民户交钱来免役,也就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丈量土地、核实土地所有者,把土地按土质分成不同等级,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

鼓励垦荒,兴修水利;

在京城设置机构调节市场,收购滞销货物等市场短缺时再卖出,等等。

除此之外,王文川也提出了一系列的强兵之法,比如在农村中确立保甲制度、农闲时接受军事训练;比如鼓励养马、监督兵器制造、裁撤年纪过大或战力低下的军队改为民籍等等。

全都查看一遍之后,楚歌大致确定了,这里边没坑。

确实都是王文川当年新政变法的内容,这个副本应该没有偷偷改变一些细则。

而且,从纸面上来看,这些内容都是毫无问题、无懈可击的。

新法的核心是青苗法,如果青苗法真的能够顺利实施的话,那么哪怕其他的各项法条都没生效,这次的变法也可以说是成功了一半。

表面上丈量核实土地这一条似乎也很重要,但其实这种事情,历朝历代都在做。朝廷中枢,哪个皇帝不想查明各地具体有多少土地、每块土地的产量多少?哪个皇帝不想根据土地的具体情况来收缴赋税?

可查来查去,到了王朝末年,该收不上来赋税还是收不上来,该灭亡还是灭亡。

所以,这条就算能推行得不错,也只能治标,不能治本。更何况大概率连治标都不见得好使。

而青苗法如果能顺利实施的话,意义就远不止于此了。

从表面上看来,青苗法只不过是官府出面给农民提供的低息贷款,在现代看来这并非什么惊世骇俗的操作。

但那可是比后世提出“国家干预经济”的凯恩斯主义提早了几百年。

当然,王文川的变法肯定跟凯恩斯主义不是一回事,但这种超前的思想意识,确实被后世之人所称道,就连很多外国人,也都惊叹有家。

青苗法的内容,其实很简单。

青黄不接的时候,农民没钱买种子、买肥料,他们能怎么办呢?

要么是卖地,要么是借钱。而借钱的话,也只能找富商大户借钱。这些富商大户肯定要趁此机会狠宰一笔,收取高利贷,如果农户还不上贷,那就顺理成章地兼并土地,或者收买人身自由。

这样一来,脆弱的农业经济更是会遭受重创,农民破产了,国家在这个过程中也没有任何好处。

便宜全让这些富商大户给占了。

而如果青苗法能够顺利施行,农民在走投无路的时候就可以向官府借贷,度过难关的可能性大大提升。官府在这个过程中将富商大户赚的黑心钱收归国家,还可以将粮仓中的存粮进行置换,不管怎么看,都是一种善举。

但楚歌毕竟是后世的人,他很清楚王文川的变法最终以惨烈的失败而告终。

也很清楚青苗法最终完全没有像王文川预想中的那样生效。

如果此时他再把这些新法的条目不加改变的推行下去,那么结果也只能是像当年的王文川一样,最终黯然退场。

“所以,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要想办法改变其中的一些条目,让新法的成功率进一步提升?

“应该从哪入手呢……

“从青苗法的借贷利率开始?”

楚歌首先想到的,是青苗法的借贷利率。

按照王文川当年的规定,青苗法的利率是20%,最高不得高于30%。

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年息20%,这显然是偏高的。

而且,在青苗法实施之后,确实导致了很多农户的破产,一时之间,民怨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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