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慎的话很好理解,司法与行政捆绑时,司法公不公正可以用行政需要来掩饰,大家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纵有违背法律的行为,也可以托其名为国家需要。
一但分离出来,就不能找什么国家需要的借口了,一切按法律来办事,国家需要你也不能随意侵害普通百姓的权益,法律就是法律,它不再是行政的附属品。
相反,司法会对行政形成强大的制约力,那么,行政体系也不可能会给司法体系提供“掩护”,而且会尽可能的质疑司法,以尽可能的消除司法对行政的制约力。
要经得起各方质疑,司法体系本身就要足够专业,让人挑不出毛病来才行。
秦牧问道:“对此,杨卿有何建议?”
杨慎拱手为礼答道:“陛下,之前的法医培训,以及对地方上的司法官员的培训,都只是临时的,司法要独立出来,要有一支专业性很高的司法官员队伍,那么,臣以为,必须制定一个长效的机制,长期培训司法官员,而不能使用这先前这种突击式的、临时性的方式来被动应对。
臣建议,仿照外交部的外交学院,成立一个司法学院,专门用来培训司法方面的人才,并制定相应的人才提拔任用机制,确保司法官员的专业性和自身的人格品质。”
这一点,秦牧想也没有多想,就说道:“此事既然由杨卿提出,而杨卿又精通律法,掌管着大理寺,这个司法学院就交由杨卿来筹办吧,需要什么,朕会尽量满足杨卿,朕希望看到,司法学院能尽快办起来,并能培教导出一批批出色的司法人才。”
杨慎也没有多推辞,当即起身答道:“臣遵旨。”
杨慎离开后,秦牧又独自思索了许久,现在他所有的精力都放到了这件事上,此事关系重大,是他所有改革的核心。没有独立的、完善的司法体系,就没法对各级官员加以有效监督,也就无法长期保持政治清明。
但是司法独立这本身是一项创举,历史上从未有过,而且还要放到君权的政治体制下,这真不是件容易的事,为此,秦牧有些心力憔悴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