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县令暴死案十七- “殚精竭虑的清官”李仲平(1 / 4)

杜喜山、潘舟判集市枭首,不等秋后,只待州府、大理寺批文下来即刻执行。

当年那两个跟着潘舟作奸犯科的广南人因为已经离开京城回了故乡,以后发落。

杜喜山妻虽未直接参与,但知情不报,判流刑七年。

杜喜山家产抄没,归杜鹃姐弟所有,杜鹃姐弟必须为舅舅养老送终。

杜喜山共有两女,一女出嫁,一女待字闺中,未嫁女儿交由其姥爷家里照顾。

至于杜喜山那几个丈哥,地头蛇毕竟是地头蛇,一看这个呼延略颇有来头,而且杜喜山做事太绝,所以他们都没敢造次。

宋老爹和梅姥姥回到杜家,继续照顾杜鹃姐弟。

欧阳雄虽然办案能力不行,但是久居县丞位置,深谙官场规则,现在的他与其说是呼延略的县丞,不如说是他的师爷。

呼延略最大的优点是听得进建议,尊重前辈,因此欧阳雄愿意帮他出谋划策。

李仲平案如何结如何报,两人翻来覆去地商议。

第一,赵匡胤御驾亲征,目前战事迁延,一直未班师回朝,朝中主事的是二皇子赵元僖,李尚书是元僖的人,世人皆知;换言之,即便赵匡胤在朝,正是用人之际,而且李仲平已死,他也不会对李尚书进行责罚。

数日后,李仲平“为咸平百姓殚精竭虑劳死于案前,百姓莫不哀怮”的结案折子到了赵元僖手中,他看着看着,反倒对这个不到十九岁的呼延略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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