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当世的农耕水平,至少在江淮地区,是足以保证工矿等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
一名青壮农民,即使不借助耕牛,也能较为轻松的耕种十亩地。以十亩一年两熟的上熟田计,年收三十石粮,一人耕种就能供六七人吃食一年。
实际上,先秦时期,还是以青铜器为主,在刀耕火种的模式下,一夫就授田百亩(先秦一百亩计此时三十亩地。在当世,借助更精良的铁制农具以及更充足的畜力水平,在徐泗等土地充足的屯区,一名青壮劳力普遍能完成人均耕种三十亩田的任务,农闲季节照旧能抽出来去修路挖渠等工造事务。
眼下江宁控制的大半个中原地区,人口不过五千万左右,人均占有的土地相对充足。
也就是说,根本不需要从美洲引进玉米、土豆等什么高产作物。只要把一年两熟甚至三熟的复种农耕法,在江淮浙闽等平原地区,老老实实的推广开去,所生产出来的余粮,就足以供一个庞大初级工业体系消耗了。
虽说冬麦夏稻或冬棉夏稻、一年两熟甚至三熟的复种传统,在江淮浙闽地区存在已久,但受限于涝田不宜种棉麦、旱地不宜种稻米,受限于传统农户改造田地的能力十分有限,实际能一年两熟甚至三熟的复种良田,在江淮地区的比例仍然很小。
在平原地区,推广一年两熟甚至三熟的复种良田,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但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关键是要有完善的灌溉及排涝河渠系统。
这个工作,非要地方官府出面主持,分散的农户绝没有能力去完成。
故而在诸多新政里,较为核心的一项,就是要地方官府,在农闲季节,,组织地方农户以工代赈、以工代税、以工代赋的各种形式,去修造道路、改善交通,兴修水利设施,改造出更多不受旱涝侵害的复种良田。
这项工作的好处,从林缚早年在崇州大修水利、扩广复种耕法的效果便可窥一斑。
崇州五县的大部分地区,以往实际都归属崇州,整个地区的人口在过去十年时间里,增涨将近一倍。崇州五县范围之内,不事农耕,而从事新兴工矿、海贸等业的人口已经达到二十五万之多。
便是在这种情况之下,崇州所产的粮食,除供境内消耗外,每年还有能力向外输出近两百万石的粮食。
要是整个江淮以及浙东、闽东地区,都能达到跟崇州相当的水平,仅东部沿海地区能维持现有的工矿、商贸初级体系之外,每年应还能向外输出高达两千万石以上的余粮。
这本该是一桩各方面都要极力去推动的新政、善政,但到周问云这里,却成了“粮足养口、足缴赋税就足够了,再多就会粮贱伤农、粮足伤农”了。
地方官府向农户征田粮税及口赋,已经实现以银代粮。故而每到田赋征缴时,米粮集中上市,造成粮价的大跌,故而有“粮足伤农”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