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9章大朝议(4 / 4)

季汉大司马 周府 289 字 3个月前

诸葛亮沉吟少许,说道:“昔之所以舍算赋,而征户税。实因百姓疾苦,常隐匿口数。如行户税,则能利于百姓繁衍,且少隐匿口数。”

“昔两汉治世,因口赋、算赋之故,百姓常溺死幼婴。今行户税有利百姓繁衍,广占无主之田亩。然因按丁分田,故又可令其出米。”

继而,诸葛亮上报说道:“今岁起行占田法,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半之,女则不课。”

“每丁纳粟二石,南方诸州纳米;每户每年交绢二丈,绵三两,产布之乡纳布二丈五尺,麻三斤;徭役则另算,年岁长者,可出钱代服徭役。因距离远近,赋税另计,且蛮夷则另算赋税,不与汉同。”

在如何制定南汉赋税问题上,诸葛亮与诸卿讨论多时,且还与霍峻有过深入交流。

两汉赋税一脉相承,基本以重人头税而轻田租,本意欲让百姓广垦荒田,以来减轻人头税压力。因而两汉早中期赋税财政尚能保持运转,直到中后期流民增多,财政压力激增。

在执行过程中,因重人头税之故,百姓有时不敢生子。且随着天下可耕田亩的减少,过重的人头税反而会导致百姓流亡。

吸取两汉赋税失败的经验,南汉诸卿在诸葛亮的带领下,改革新税制,以户税为基本盘,以丁占田收田税,并服以徭役。

两汉以个人为征收单位,南汉以户税为基本盘,则主体征收者为家庭。此举将会减轻人头税的压力,甚至为了帮家庭分担人头税,百姓将会踊跃生子。

在田税上,依旧沿用两汉好的策略,即以每丁纳粮,而非以田亩数纳粮,依旧能鼓励百姓努力劳作。且随着户丁数的增加,将有助于纳粮数目的增加。

经诸葛亮、霍峻改良出来的赋税,以及贴近了唐朝的租庸调制。日后南汉因财政赋税出问题,说不准还能基于以上赋税进行改革。

赋税不仅于此,经诸葛亮改革,南汉还有盐、铁、蜀锦、糖四项国营税收,以来维持南汉当下的财政运转。

听着诸葛亮阐述税收,刘禅渐有所得,笑道:“新税颇有新意,有劳尚书台上疏详解各种税赋来源。”

“诺!”顾雍领命道。

朝议末尾,蒋琬上奏裁减冗官,虽引得有些非议。但在诸葛亮强力推行,以及尚书台诸官的配合,最终执行下去。

经数日通告、考核,朝廷淘汰了五百八十四名冗官,或被分配到地方任职,或是一次性领了五年的俸禄作为解雇费。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