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国王又不认识大明皇帝的圣旨长啥样,更不知道大明朝廷的办公流程,随便写一张签了字盖了章就成。同理,自己也不清楚西班牙的办公流程是啥样,西班牙国王也可以弄这么一张没有法律效力的玩意凑数。
协议这种东西吧,在两个需要或者愿意讲理的主体之间才有用,但凡有一方不讲理,无论写得多符合流程也是枉然。既然这样就别太讲究形式了,只要双方能在利益诉求上达成一致,一个字不写也会遵守。
反之,将来某一天但凡某一方的利益诉求变了,肯定会想方设法不遵守约定。到时候唯一可以解决争端的就是武力,写再多字也是白搭。
西班牙人能遵守几年洪涛不清楚,反正大明帝国履行合约的年头肯定不会太长,待到来自北方的威胁得到彻底缓解,就算西班牙国王亲自来京城朝贡,磕头恳求,该撕毁也得撕毁,不带半点愧疚感。
没辙,这就是国家之间的准则,利益优先!只要能把利益拿回来与百姓分享,对外越不要脸、越遭人恨越是好领导者;如果天天和百姓争抢,转过头来去外面装大方,那就是家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