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0 越讼(2 / 4)

不明不清 第十个名字 275 字 3个月前

随后洪涛就在大朝会上当着满朝文武,用赤果果的威胁考验了下每个人的品质。结果很令人沮丧,十四位请辞的官员全部上疏请罪,声称要鞠躬尽瘁,为朝廷耗尽最后一丝气血,死也要死在工作岗位上。

为修订《大明律》铺平了道路,洪涛就回归了皇帝的位置,把具体工作交给了大明的最高司法机关,刑部和大理寺。由他们先完成修订的初步工作,把互相冲突或功能重叠的律、例剔除干净,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增减。

这一步相对要容易的多,只用了一旬时间就基本完成了,律、例剩下七百多条。但接下来的增减环节却异常艰难,以至于杨涟和高攀龙也束手束脚,墨迹了两旬时间,进度基本为零。

前天看完了刑部和大理寺修订进度的汇报,今天就把两位主官宣进宫当面奏对,既是压力也是表态。以此告诉朝臣们,拖是没用的,同时也要给经办者打個样儿,让他们有所依据。

“朕抽时间简单翻了翻,有一条不甚理解。刑律-诉讼中开篇就是越讼,凡军民词讼、皆须自下而上陈告。若越本管官司、辄赴上司称诉者、笞五十。”

既然要讨论法律问题,洪涛就不能空口白牙的光说虚的。有道是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在处理军制改革、服兵役、训练新军、严密关注北方各部动向的间隙,抽空翻了翻刑律卷,这不问题就来了。

所谓越讼,就是越级上告。比如你在当地县衙打官司输了,但又不服气,于是跑到县的上级部门继续申诉,就是越级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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