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皇子刘璿,日表英奇、天资粹美。兹恪遵皇太后、陛下慈命。载稽典礼。俯顺舆情。谨告天地、宗庙、社稷。于建兴十六年正月十五日,授刘璿以册宝,立为皇太子。正位东宫、以重万年之统、以系四海之心。”
“儿臣奉诏,叩谢陛下之恩。”
刘璿缓步上阶,领取象征太子的印玺及册封奏疏。
廖立递上奏疏,低语说道:“殿下,当勉之。”
刘璿面带微笑,答道:“多谢廖侍中警醒,日后若有不足,还望劝谏一二。”
“不敢。”
……
册封太子的流程走完后,朝会亦是结束。刘禅返回宫中处理政事,而太子刘璿亦是紧跟在刘禅身后。
董允将尚书台整理的案件公文上呈,说道:“此乃去岁国内犯死刑诸案,请陛下阅览。”
刘禅指了指案几,说道:“去岁犯死刑者,共有多少人?”
董允将疑难的案件放在刘禅案前,说道:“启禀陛下,犯死刑者共有三百九十八人,疑难未绝有异议者二十三例,请陛下查阅。”
刘禅指向刘璿,说道:“分些与太子。”
“诺!”
汉代律法中的刑罚有死刑、族刑、肉刑、笞刑、徒刑、籍没、迁刑和徙边、罚金等不同的处分。其中死刑有枭首、腰斩、弃市三种。
至于刘禅复近年来审核死刑,乃是他根据汉代‘死刑复奏’制度演变修改而来。
在秦汉之时,死刑是完全不用皇帝审批。而至汉时,由于皇帝对官吏犯死罪的案子开始予以重视,是故常对两千石以上的官吏的死刑案件进行复核,二千石以下官吏的死刑案件则不需经皇帝复核就可执行。
而到蜀汉之时,因为战乱缘故,加上刘禅有后世人慎刑思想,故在平定关中之后,加上诸葛亮脱去尚书台事务。于是下令地方州郡陛下在死刑犯行刑前上疏中央,由刘禅重新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