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百官考课法》的完成,不代表大汉可以马上实行考课法了,毕竟考核的对象有了,但考课的体系及其机构还需敲定。
两汉时考课其有两个系统:一是中央课郡,郡课县,这是从中央到地方的系统;其二是公卿守相或各部门主官各课其掾史属官,这是上下级的系统。
中央考课郡县方面,由于汉末以来权归尚书台,因此尚书台负责了考课地方的郡县,即为上计考课。上下级系统的考课,即刺史课太守,太守课县长;或是尚书令课台内属官。
以两汉考课法的执行上并无太大的问题,但最大的问题便是缺少监督部门的介入。缺少了监督部门考课,容易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
在经过刘禅深思后,考课权力任由尚书台执掌,但御史台需要介入监督,即尚书台‘校’,御史台‘监’,两者对官吏进行考课,负责考课结果的真实性。且上级的考课只作为参考的方面之一,而不作为考课的最终结果。
考核结束后,其结果需要公示三日,及当场宣读,若有异议可提出,重新评判。
这样一来,行政权虽在地方上,但是官吏的考核权集中在尚书台。近乎于扁平化的管理,把考核权集权于中央,而非层层由上级把关考核,将会增加官吏舞弊徇私的难度。
毕竟考核职能由上级单独把持,则官吏贪腐行为,极易被隐瞒掩饰下来,其考核结果难免出现虚假作弊等情形。由中央权力跨越层级直接对中下层官吏进行考绩,无异于是加强了政府对地方的控制力。
浏览完毕之后,刘禅将笔墨放下,揉了揉干涩的眼睛。
“陛下,《百官考课法》可还需修改?”阶下,蒋琬见状问道。
刘禅微微颔首,说道:“大体上并无多少问题,可于明岁颁布于天下,从明岁起,考课由尚书台评定,御史台监之?何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