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裕此言一出,苟哥便如醍醐灌顶一般恍然大悟。
先前苟哥曾与自己亲儿子、将满两周岁的刘嗣讨论过,为何说国以民为本。
此后苟哥又抛给亲儿子两个思维发散题:
一是大汉之衰微,源于何故?
二是孟子为何云民为贵?
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正是张裕提醒苟哥、解决河北问题的关键点。
第一个问题的答案,当然不可能是党锢之祸,也并非黄巾之乱,黄巾之乱只是此问题的具象化表现罢了。
东汉衰微、汉末动乱的根源,实际上是东汉朝廷政权,已经无力与士族、豪族争夺人口,从而导致地方作乱、东汉朝廷却对此无可奈何。
这也是孟子说“民为贵”的原因。
因为对一个国家而言,尤其是对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而言,民是根本。
自秦汉以来,“有土斯有民”的观念,与“有民斯有土”的现象逐渐变为并存。
自华夏首个中央集权的大秦开始,国家便力图阻止户口人丁流入私门,但是…至汉末时,随着朝廷力量衰微,此趋势已无法被阻止。
从秦汉魏晋人身依附关系发展看来,可以是有土斯有民,也可以是有民斯有土,而且后者比前者更加显著。
简言之,士族、豪族的“客”、“奴客”、“部曲”,便是如此形成的。
“客”是一个特殊阶层,也是中古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以宗族、乡党为纽带的社会中,对族里而言,外姓是客;
对乡里而言,外乡是客。实际上是指在本地没有根基的外来者,因此“客”往往不得不依附于地方强宗,以求托庇。
客的具体属性,与其前缀有关。
“宾客”泛指存在人身依附关系的隶属群体。
“上客”通常拥有一定的资望地位,是地方豪族的礼宾。
“谈客”利用口舌才华,充当军阀之间的游说者。
“奴客”则更加宽泛,随着任务的变化,而被冠以“部曲”、“田客”、“复客”乃至“盗贼”等名称,有时甚至会被直接简称为“奴”。
所谓“奴客”,顾名思义,即“具备了奴隶色彩的宾客”。
他们不具备人身自由,属于主子的私产,在某种程度上与牲口无异。
在两汉时代,由于奴客自身的“财产属性”,因此往往需要被长期豢养,不得随意抛弃。
然而实际执行时,又是另一幅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