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南北纷争起,疏浚白公渠4(1 / 4)

汉末雄风 云垂赏竹涛 8253 字 4个月前

简要介绍完毕江东的“奉邑制”后,再简单了解1下江东的“复客制”。

“复客制”即与授兵制、奉邑制相配套的私产制度。

所谓复客,是“免除赋税徭役的奴仆”,用来保障授兵将领的生活所需。

那么问题来了。

授兵将领既然已有奉邑,为什么还需要额外赐予复客呢?

他们直接在奉邑中衣食租税,不是更加方便么?

当然没有如此简单!

因为奉邑的收入,并非用来供养将领本人,而是用来供养将领麾下私兵。

授兵制既然是虚授(只授定额,不授兵甲),那将领便不得不自行招募兵勇。募集兵员的资金,也顺理成章需要自行筹备。

换言之,“奉邑”实际是孙氏提供给授兵将领的资金池,将领有多少钱,便招募多少兵…

当然了,大前提是不能超过授兵人数的上限。

比如某人被授兵5百,实际却自募1千…那是要被孙权重罚的!

其实就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授兵将领,是无法募集到足额兵员的。

比如孙权继位之初(200),“料诸小将兵少而用薄者,欲并合之”。

诸小将“兵少”而“用薄”,可见他们不仅没有足额的兵员,武器装备也十分低劣。

“诸小将”中的吕蒙,为了给部曲置办新衣服,竟然需要“赊贳”,即借钱养兵。其困顿可想而知(彼时吕蒙姊夫邓当已阵亡)。

(孙)权统事,料诸小将兵少而用薄者,欲并合之。

(吕)蒙阴赊贳,为兵作绛衣行縢。

以上皆摘自《吴书之吕蒙传》

偏将军陈表,是故将军陈武(庐江上甲之统领者)之子,还算有些家底儿。

陈表代父“领兵5百”,不料为了供养这5百甲士,陈表竟然散尽家财,乃至自己死时,家里连房子都没有,“妻子露立”。

(陈)表以父(陈武)死敌场,求用为将,领兵5百人。

(陈表)家财尽于养士,死之日,妻子露立。太子(孙)登为起屋宅。

摘自《吴书之陈表传》

太子孙登实在看不下去,自掏腰包给陈表家盖了房,总算避免了陈氏族人饥寒交迫的窘状。

豢养5百兵马,已然如此痛苦;

更高级别的授兵者,其财政压力也便可想而知。

对授兵将领而言,不仅募兵的开销需要自费,就连兵器铠甲,也得自行解决。

朱然“其所文采,惟施军器”、贺齐“兵甲器械,极为精好”,可知铠甲刀戟均是自制。

(朱)然长不盈7尺(不到1米6),气候分明,内行脩絜,其所文采,惟施军器,馀皆质素。

摘自《吴书之朱然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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