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她耐心细致地讲解到这里时,范老爷子,包括老阿妈等人,也都真正听进去了王剑如的话,使这次咨询不再是虚有其表的政治行为,王剑如和孙玉梅、沈期颐便开始讲解她们三人初步拟订的文书思路:不做无罪辩护了,承认囤积居奇罪,但去找从轻处理的情节——配合交代,后果轻微(还来不及怎么样就被抓了),法无明文规定,也算是从轻因素。
这一下,范老爷子也不得不承认,如此已经算是最稳妥的应对了,比起一门心思做无罪辩护要好得多——且敏地和买地的风气,当真是截然不同,用老思想来处理新地方的案子,当真是会误事的。若说敏朝是大家各显神通去送银子走门路,那么买地这里,银子是没有半点用处的,起到决定因素的,第一个是政治,第二个是道理——只有政治能大过道理,政治上摆正态度了,再讲讲自己的道理,那么多数是能争取到一个相对正面的结果的。
“按您这么说,还是要督促老七快些认罪了?”
最后,他竟主动如此表态,可以说是完全进入了王剑如等人的思路里,而王剑如的回答也是意味深长,“有些事的确是快点办完为好,那么多富商,关在监狱里,自家的生意怎么办?想必是越到后来越急于出去的,倘若有人沉不住气,开始彼此揭短,那就大家都出不来了,交代到后面,竹筒倒豆子,该说不该说的全都说了,那事儿就更大了。”
这话隐藏的意思,要结合前头点到的印刷案来听:印刷案不论是谁做的,知情人现在一定都在监狱里,这才一两天,大家都还沉得住气,肯定不会有人主动交代,那么便要尽快完结了场外交易所案,取保候审,出来之后就好说了,可以收拾首尾,把知情人送走,证据销毁等等。
如果真的大家都联合抗拒衙门,一语不发,那更士署那边查到了印刷案更多的线索,要提审些关键人物,直接来监狱就好了,岂不是更加方便?到那时候……凡是沾边的人,怕是都要重罪十数年呢!远不是痛快认罪,预期中苦役数年的结果可以比较的。
“重罪苦役是要戴镣铐的,一般都很少能全须全尾的回来。您还是小看了这种案子的严肃程度,这不是刻几本建版闽刻的事情,私印小报,罪过大约和敏地那边私印妖书相当,我这里给您找《大敏律》的原文,造谶讳、妖书妖言及传用惑众者,皆斩。若私有妖书隐藏不送官者,杖一百,徒三年。”
王剑如是特意带了《大敏律》的刻本过来的,还整理了一些其余律令,“自然,不是每份小报都能被定为妖书,也有些可以视为是八股文选、亵渎非议之作,这些被查到一般都是毁版、杖责——在买地这里杖责大概会转化为罚款扣分,或者是短期劳役,比如那些用低俗香艳文字作为招徕的小报,亵渎斯文,讲买地读书的小报——八股文选,八股文选这个敏地的处罚就更轻了,大约也就是申饬毁版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