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对于这个明星的商业价值是一种伤害。
读者或者消费者们认为,甚至是潜在的广告商认为,蜘蛛侠这个英雄根本不值钱,所以才被卖的如此低点。
将来蜘蛛侠再以虚拟人物跟其他商业主体洽谈广告合作的时候,对方自然不会再开以前的市场价。
他们会比照雅达利游戏公司开出的单价进行杀价。
一个明明价值1万甚至更高的超级巨星,经纪公司无论如何都不会堕落,去接受1万美金的报价。
“马上联系雅达利游戏公司,重启这次的洽谈合作。拿出我们1款最卖座的超级英雄,去跟他们打包团合作,只进行游戏开发的授权协议。
现在ea游戏公司买下了dc的2%股份,显然是有意要把这些超级英雄改编成游戏内容。
作为游戏圈的竞争对手,我相信雅达利无论如何都不会,看着ea游戏公司在北美市场上挖掘那些值得改变的文化ip内容。
漫画是青少年最喜欢的东西,甚至很多打工族乘坐地铁或者公交的时候,喜欢拿漫画来打发时间。这种潜在的消费者太庞大,可以不用考虑全球市场,但是在整个北美地区来说是雅达利销售的重心,无论如何他们都输不起。”漫威决定马上联系雅达利重启之前否定的谈判。
就在漫威有此想法的时候,任天堂跟雅达利游戏公司也在面对眼前的这件新闻事件。
对于任天堂来说,他们现在并不在意,ea游戏公司跑马圈地购买游戏受众极广的动漫角色。
ea游戏公司做的越好对任天堂来说越有利。
毕竟现在公司的发展策略,就是完全寄生在ea游戏公司身上进行发展。
除此之外内部自行生产游戏,根本没有多余的金钱到外部市场上购买已经成熟的文化产品进行衍生开发。
只要ea游戏公司一天没有起诉自己,只要他们没有证据在法庭上取得胜利,对于自己来说不变应万变是最好的方式。
然而对于雅达利游戏公司而言,他们惊讶的发现,ea游戏公司居然跟自己想法如出一辙。
果然是英雄所见略同,只可惜雅达利游戏公司在当初没有如此多的分配资源进行购买。
而是把更多的金钱全部花在全世界布置自己的销售渠道。
只是没想到,自己的竞争对手崛起的如此之快,甚至杀到自己老家,买下了自己惦记的文化产品。
现在ea游戏公司已经是dc动漫的大股东之一,毕竟手中掌握着2%的股票。
有这样的股权在手,相信雅达利再找上门去谈判,估计对方也不会再卖给自己那些超级英雄的授权。
不过好在市场上并没有传闻出漫威有卖掉自己的英雄。
现在要么马上跟漫威谈判,买下漫威手中那些知名的超级英雄。
要么换一个渠道,去购买其他文化阶层的,可以改编成游戏的文化创意产品。
然而在这个时代,除了动漫角色之外,没有其他产品符合可以改变成游戏的条件。
想要改编成游戏,必须满足消费人群的统一*******普遍消费人群,都是8岁到25岁之间。
文化产品上,如果买下世界知名著作去进行改编,恐怕18岁以上的青少年很少有人去看这些枯燥的世界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