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公下论(3 / 4)

史鉴 0历史的天空0 7503 字 10天前

挟父过者,不孝之尤,则不可以诛人之不弟也。追景王之失,以治子朝于他日,义著于天下,君道也;名王猛以绌诸世子之外,掩子朝之恶而未发,义喻于当人之心,子道也。当人之义,动诸心,悦诸虑,不可以名争,不可以天下之公论为所挟,故曰“义内”。

二十五

父之志不可夺,无之而夺焉者乎?曰:权衡者,非适有也。物无适权衡,而乃以用夫权衡。故心即为权衡,而非有权衡焉听心之用也。彼心之所轻重,若将为之权衡矣,而我适从之,是吾无义也。

或适违之,则父子兄弟之际,不得以有义矣。审彼轻重之所向者,吾心之用也。故礼莫大于别嫌,仁莫大于全爱。无嫌而爱可全,君子之以精义也。是故景王之志,志立子朝,王猛夺之而为乱首。丐之争朝犹猛也,猛以夺父之志受诛,而丐无嫌。审此者可以全爱矣。

景王之志,欲立朝也。猛长于丐,诎于长而朝不得立者惟猛。当景王之存,猛固存,丐固无压朝不立之势,则景王之所甚恶而忌焉者猛之立,非丐之立也。

子朝不当立而立,景王之邪志犹之可夺矣。猛为景王子,景王恶其立而忌之,父之恶子可行于子,不可以邪志言也。猛见恶忌于君父,而欲挟己之是,夺父之志:犯其所甚忌,居厚实于己,以彰先君之过,猛乃以受大恶而不可辞。敬王之立,非先君之所忌矣。

先君无恶其立之心,则矫先君之邪志以挽而之善,敬王可以无大恫于鬼,而伸大义以靖社稷,爱未损也。使敬王让篡兄之乱人,迎先君之邪志,与于邪者也。先君无忌我之心,疑焉而不敢立,成先君之恶者也。故伯夷逃,叔齐不可立,而中子可立。子朝篡,王猛不可讨,而敬王可讨。孤竹君无忌于中子,景王不预恶夫敬王。无忌无恶,不得以亿君父之或忌或恶而自疏,所以曲全乎爱也。

景王缘朝而忌猛,弗获已而宁立丐。于此而自信以不疑,非夺父志也,其庶几于干蛊者与!《春秋》书“天王居于狄泉”,大义以无嫌而定,全父子之仁也。

二十六

《传》曰:“《春秋》因鲁史之旧文,有可损而不能益。”允矣。夫不能益,则传闻、所闻、所见,辞无可异。而或益也,夫子作《春秋》,定大法,无所避就;而有所避就者,不以其知之夙而侵史官之职也。故传闻、所闻之不益,非惧其不确也,所见确矣而不益,史有其司,圣人不以意侵之也。不以意行,故曰“无意”;不以我侵人,故曰“无我”。善言圣人者,即于此而得之矣。

故王室之乱,自言其乱,猛、朝、敬王之备记其始末,皆鲁史之旧也。公孙于齐,迁之晋,其“次”、其“居”、其“在”,纪之已详,亦鲁史之旧也。昔者王子颓之乱,志齐之伐卫,而尽隐子颓之实。叔带之乱,志天王之居郑,而不著复入之事。或曰:颓之乱,齐平之;带之乱,晋平之;鲁未有事,而史不详。乃猛朝之乱,鲁亦未有事,昭公出,意如不自保,夫岂暇为王室忧?

而旧史犹详之,《春秋》不损,何也?当时晋不能伯,无能奉敬王以靖乱,而天下之人心戚矣。昭公出,季氏不敢立君,日锢公于外,而以逆公以为名,国人未忍忘也。国人未忘,而公卒不返,鲁国之人心戚矣。

心之戚,故志之详。衰在王室,失职在伯;罪在强臣,过在昏主;崇货忘义,在齐、晋之执政。史臣无所取裁,乃孤伸其意以立文。

圣人之于《春秋》也,下失道则挽权于上,上失道则取衷于下。鲁之史臣内戚其君,上戚天子,志之弗谖,言之不忍略。圣人以是为不可损也,即人心,立大法,专用民志,以存天彝。以为有变例而特书,启王通、《元经》之妄作,诬矣哉!

二十七

事之未败则人竞其说,事之已败则败者徒咎。夫人之欲避咎,则无如其避事之得矣。避之于事先,便以归咎于任者。呜呼!何进、景延广之以其身为咎府,而田丰、李纲之挟败以为名,复谁与之为淄渑哉?

事未败而两说疑,否彼而可此者,未尝有固可否也。人之所可,从而否之,其否之也力,而自可也不力。非不力也,无固可者,必将居于不力之地,假人以胜,而便咎其败也。天下之祸,莫大乎议事者有幸败之心,先居于竞之无力,授人使败,而己避之。

匪然,天下亦安得亡国之与败家哉?及事之败,咎不我尸。咎既有归,然后以无征而持其固可,立为定论,垂于后世,说淫辞坚,而追论者信之。

如“昭公弃晋主齐”之说,放于数千年而莫辨其诬,乃不计昭公方出之日,孰为谋而以主晋为固可邪?昭公之未奔也,七觐于晋,劣得成礼,一而已矣。

晋之于公何如也?故意如非能逐君也。孙宁有晋,而后衎亡;鲁接有齐,而后赤弑。逮乎叔舍见执,公自往请,次且河上,托疾以返。不待晋人之辞,而公已愤然自绝于晋矣。然后阳州之役,何忌、鬷戾敢于比贼以攻君。晋人曰:“君不使一介,辱在寡人。”将谁欺也?晋之无志于伯也,晋卿之下比以交蔑其君也,路人知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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