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县令暴死案二-稻花香鱼庄(2 / 4)

他做的鱼鲜美可口,价格公道,县里有头面的人嫌小店寒酸都会让下人买了鱼端回家吃。

没两年柱子就雇了五六个活计,换了家小二层店面,更名为稻花鱼庄。

县里最大饭庄的老板苏有福看着眼馋,想以合营的方式吞并稻花鱼庄,柱子不肯。

结果李仲平来后不久,就把鱼庄判给了苏有福,而柱子成了鱼庄的二当家。

柱子悲愤难抑,当堂碰死在公案之上。

柱子死后,苏有福虽然留下了鱼庄的一个老伙计,但是鱼庄的生意还是一日不如一日,苏有福索性关掉鱼庄,在自家酒楼挂上了“稻花鱼酒楼”的牌子。

“柱子死后,他留下的鱼庄到现在还租不出去,房主也是欲哭无泪,他说深夜曾经看见柱子在鱼庄进出呢。”李典吏说。

小莲接过呼延略递来的桂花糕,轻轻咬了一口说:“房主说现在新县令到了,他只希望让柱子得到公断,冤魂好去投胎,他的房子也能租出去了。”

呼延略想了想:“你们说柱子的一个老伙计还在苏有福的酒楼?”

“稻花鱼酒楼”大门左右各有五个拴马桩,酒楼上下两层,一层摆有十几张桌子,二楼有隔间八间,桌子四张。

中午,一长身玉立的少年和一五官端正的中年人走进店里,点名要了一份稻花鱼。

鱼端上桌,两人吃了一会儿说鱼好吃,想见见做鱼的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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